关于印发《中建三局一公司海外薪酬试行办法》的通知
项管之家(2007-11-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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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建三局一公司海外薪酬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海外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供给,充分调动海外员工的积极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海外人员的薪酬实行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薪制、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薪+绩效工资制、项目管理团队岗薪+承包兑现制、操作工人计件制、辅助生产工人和后勤服务人员包干工资制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巴基斯坦工作的海外职工 第四条 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——年薪制 1、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实行年薪制。年薪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 2、分公司经理、书记:按3000美元/月预发;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2800美元/月预发。 3、年薪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、执行年薪制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。 第五条 机关管理人员——岗薪+绩效工资制 1、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薪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,其中岗薪占70%,绩效工资占30%,绩效工资在年度兑现时发放,并从年度兑现奖中扣除。 2、岗薪标准如下(单位:美元): 职务序列 月工资标准(美元) 部门正职 2500 部门副职 2200 主办科员、翻译 1800 科员 1600 机关后勤人员 1200 3 备注:部门无正职而由副职主持工作的,享受正职待遇。 3、绩效工资: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,经过严格考核后兑现,考核按照《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》(附件)执行。绩效工资=绩效工资基数×岗位绩效系数×绩效考核结果。 (1)分公司机关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,实行年度总额控制,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经济效益总额的比例(实行分段计算): 经济效益总额 绩效工资控制比例 100万以下 25% 100(含)-----500万 23% 500(含)-----1000万 18% 1000(含)--- 10% (2)岗位绩效系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基数按效益控制比例进行测算,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要报公司审批。 第六条 项目管理团队——岗薪+承包兑现制 1、项目管理团队的薪酬由岗薪和承包兑现两部分组成,其中岗薪(月薪),占70%,余30%在项目兑现时发放,并从项目兑现中扣除。 2、月薪标准:(单位:美元) 序号 工作岗位 月工资标准(美元) 1 项目经理 3000 2 书记、副经理 2500 3 专业组长 2000 4 综合工长 2000 5 单项工长 1800 4 6 各类业务人员 1500 7 二三线工人 1200 8 一线工人 计件工资 3、承包兑现: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超成本兑现。项目竣工后,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,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,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予以兑现。 第七条 新接收毕业生——见习工资 1、新接收的本科、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,对表现优秀的,经考核确认可提前转正。 2、新接收毕业生,见习期间月薪标准如下(单位:美元): 学历 标准 硕士 900 本科 800 大专 700 第八条 按上述标准,分公司可以根据员工岗位特点、工作能力、熟练程度,在10%的范围内,对员工的岗薪进行调整。 第九条 经公司同意聘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,由分公司按岗位自行确定待遇。 第十条 福利管理: 1、津(补)贴:津(补)贴=固定津(补)贴+可变津(补)贴。其中,固定津(补)贴3000卢比/月;降温费2000卢比/月(固定津(补)贴3-11月);可变津(补)贴=夜班费200卢比/个+电话补贴(巴基斯坦分公司确定)。 2、考虑国外施工情况特点,在巴基斯坦实行每月二十八天工作制,正常工作日以外工作,算加班,按800卢比/工日发加班工资。 5 3、出国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,每月享受项目部80美元/的生活费。 4、出国人员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一律按员工出国前的标准执行,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扣缴。 5、公司每年为出国人员购买保额50万意外伤害险。 6、医疗期间规定:出国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因公负伤,按岗位工资计发工伤期间工资;在国外工作生病期间,按岗位工资的50%计发,以实际病假天数计算。 第十一条 休假管理: 1、职工在海外工作满一年后,享受探亲假一次,假期30天;其配偶享受返探亲一次,每次30天(不含路途)。 2、职工在海外工作满二年后,享受探亲假二次,每次假期20天;其配偶享受返探亲一次,每次30天(不含路途)。 3、职工在海外工作满三年后,享受探亲假三次,每次假期15天;其配偶享受返探亲一次,每次30天(不含路途)。 4、职工在海外工作满四年后,每年享受探亲假四次,每次假期10天;其配偶享受返探亲一次,每次30天(不含路途)。 5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(临聘),工作满一年后,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,假期30天。 6、探亲、返探亲报销武汉至伊斯兰堡的路费,工资福利待遇一律不变。 7、不享受探亲的,除报销来、往武汉至伊斯兰堡的路费外,另补偿其应享受假期正常上班工资50%的工资。 8、探亲逾期不回的,按实际天数双倍扣除岗薪;探亲后,因个人原因,未经公司批准,不愿出国或拒不出国的,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且绩效工资和兑现不再发放。 6 第十二条 工资管理: 1、分公司领导兼职的,按所兼职的岗位标准发放。 2、职工工资50%以美元或卢比支付给职工,按月计入公司财务帐上,待职工回国时,由国内一次性全部支付给职工。另50%在国内按月支付给职工。如职工国内亲属需要支取时,由出国人员出具委托证明,公司可以支付给职工家属。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。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试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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